《政府采购营商环境工作温馨提示》暨《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的通知》问答——第四期业务培训会

新闻来源:     发布者:管理员     发布时间:2022-09-02     点击量:1660 次

8月31日下午,我司举办了关于《政府采购营商环境工作温馨提示》暨《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的通知》问答——第四期业务培训会。

 

首先,公司总经理奚总发表讲话,介绍了公司的近期概况,对新进员工提出寄语和期望,希望大家感怀公司历史,薪火相传;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在新起点奋发砥砺前行。其次,通过近期市局对个别评委的处罚通报举例告诫大家在评审过程中务必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在未来工作中勤于学习、善于积累,敬业重德、尽心尽职,不负重托,将小我融入大我之中。只争朝夕、不负韶华,踔厉奋发、笃行不怠,在公司良好的发展平台上,不断提升自我,充分施展聪明才智,共同为公司的建设发展贡献自己的力量。

 

培训期间,副总经理围绕当前招标代理发展的新形势及近期新政策变化,分别从一、《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的通知》问答 二、《政府采购营商环境工作温馨提示》 三、关于进一步规范采购意向发布的通知 四、关于转发《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安徽省政府采购常见违法违规事项清单的通知》五、管理部门的群内信息和通知等五个方面进行授课,培训内容详实,紧扣工作实际。

 

一、《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的通知》问答中主要围绕以下几个问题进行了解答:政府采购项目履约保证金如何收取、预付款怎么执行、合同签订时间、资金支付、中小企业预留份额比例、小微企业价格扣除比例、供应商如何入驻“徽采云”电子卖场、采购意向不满30日怎么办、采购意向公开应包括哪些内容、中标(成交)供应商拒绝签订合同怎么办。

 

二、《政府采购营商环境工作温馨提示》提出如下工作建议:规范信息公告格式文本、落实政府采购政策功能、编实编细政府采购预算、合理选择政府采购方式、正确区分政府采购范围、维护公平竞争的政府采购环境、全面免收投标保证金及招标文件工本费、规范采购信息公告接口。

 

三、马鞍山市财政局发布的关于进一步规范采购意向发布的通知中要求采购单位在徽采云监管系统发布“采购意向”时,需在“备注”中明确是否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如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应明确预留份额;如不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需说明理由。

 

四、关于转发《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安徽省政府采购常见违法违规事项清单的通知》中详细列举了采购代理机构的违法违规行为:1.未及时更新信息2.不及时移交档案3.不具备从业条件4.未依法依规代理5.未执行政府采购政策6.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7.妨碍公平竞争8.违规置评审因素9.违规要求提供样品10.未合理设置核心产品11.未依法依规确定采购方式12.未按规定组织招标13.未按规定录音录像14.未按规定组织评审15.非法改变评审结果16.未按规定拟定采购合同17.泄密18.其他禁止行为

 

五、最后,副总带领大家学习了6月份市局群发布注意事项及和县5-6月发布注意事项。

 

通过此次培训,让新进员工对公司有了更深层次的了解,也让他们感受到了公司大家庭的温暖,从心理上、态度上、形象上以及责任心等多方面做好进入工作角色的准备。相信他们在新的工作岗位上能迸发出更加强大的活力,提升招投标代理服务能力与服务水平,实现公司高质量发展,以更加坚定的信心及步伐,书写更加美丽辉煌的新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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